就許多方面來說,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就例如在超級市場里的各種消費產品品牌,都需要爭奪兩種寶貴的資源:消費者的注意力,以及架位空間。
在超級市場里,消費者購買的品項會受“熟悉度”和“可得性”影響,幾乎不會有人購買原本根本不知道、或是找不著的產品。正因如此,各個品牌都在營銷、定價策略、商店定位上砸下重本,希望能夠提高消費者對品牌的認識、與消費者建立更密切的關系,并且刺激銷量。
在數(shù)字應用程序商店里,情況也十分類似。
2015年7月,蘋果iTunes和Google的Google Play應用程序商店足足有310萬種應用程序。光是iTunes的應用程序商店,每天就有1,600種新的應用程序上架。因此,使用者必須靠著其他工具(主要是搜索功能)才能走過這些虛擬的“商店走道”、找出自己想要的應用程序。
因此,隨著這種“應用程序經濟”(App Economy)蓬勃發(fā)展,已有跡象顯示這對目前的搜索、營銷及獲利模式形成挑戰(zhàn)。過去這些模式依賴的多半是少數(shù)受歡迎的應用程序、以及背后的大型金主,但目前已經出現(xiàn)新一代的應用程序開發(fā)者,也就是由獨立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所形成的“中產階級”。這些人更能滿足消費者希望有更多選擇、多樣性的需求,雖然有名氣不足、廣告不夠的問題,還是能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
關于這種趨勢的證據(jù),本周就有一項新研究足以證明;發(fā)表者其一是位于柏林的移動應用程序情報公司Priori Data,其二是協(xié)助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實現(xiàn)獲利的金融科技公司Pollen VC。該研究剖析這種程序開發(fā)中產階級興起的情形,并檢視其中究竟有多少是能夠大賺百萬美元的程序。
此項研究計劃稱為“百萬美元富翁指數(shù)”(Millionaire Index),第一階段產生的資料快照(snapshot)顯示,在過去12個月間,有1,887位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靠著消費者購買應用程序或是程序內購買的金額,就已經賺進一百萬美元。
整體來說,在2015年,有超過20,000位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將能夠靠著應用程序賺進美金10萬元、也就是每個月8,333美元。
這項Priori-Pollen合作研究計劃的發(fā)現(xiàn)結果,大大不同于先前各種應用程序開發(fā)者群眾調查的結果,過去的調查結果認為,超過半數(shù)的開發(fā)者每月每個應用程序只能賺進不到500美元。(會有這樣的不同,可能是因為研究方法不同。資料快照所顯示的是確實的應用程序商店資料,而群眾調查的資料來源只有那些愿意透露自己月收入的應用程序開發(fā)者。)此外,研究計劃結果指出,在2015年,將近半數(shù)(45%)的應用商店營收(大約23億美元)將會是由排名百大以外的應用程序所產生。
然而,這些發(fā)現(xiàn)所點出的,并不只是有越來越多的獨立開發(fā)者/公司能夠用應用程序賺錢而已。這項研究肯定了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的“長尾效應”進展迅速,這屬于一塊新領域,許多應用程序因為能夠滿足主流以外特定使用者的特定需求(例如喜歡獨立音樂、或是特定種類游戲的利基顧客),就能細水長流、慢慢獲利。
這一切聽起來都十分完美;直到你想要真的在那些熱門的應用程序商店購買這些應用程序,才發(fā)現(xiàn)情況不妙。對于比較小的應用程序開發(fā)者來說,如何讓使用者發(fā)現(xiàn)自己、讓自己成功吸引這些使用者,都仍是一大問題。
首先,有一種我稱為“『發(fā)現(xiàn)』的難題”。根據(jù)《應用程序經濟學》(Apponomics)里面所收錄的應用程序商店研究顯示,在2013年,光是5%的應用程序,就占了所有應用程序下載次數(shù)的92%。
最熱門的應用程序高高在上,但其他應用程序則是在下面擠成一團、難有表現(xiàn)。
近期的Google研究也顯示,所有使用者當中,每4個就有1個是通過“搜索”來取得應用程序。另外,歸因分析公司TUNE最近發(fā)表的2015應用程序發(fā)現(xiàn)報告(The State of App Discovery 2015),在美國以線上問卷調查了2,100名智慧型手機使用者,發(fā)現(xiàn)有67%的使用者都是靠著在應用程序商店使用搜索功能來發(fā)現(xiàn)、取得應用程序。
如此一來,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既然已經投入大把人力及資源制作移動應用程序,也就很想了解應用程序商店的最佳化。他們相信排名越高、曝光就越高,也就能帶來更多流量與下載數(shù)。
如果能成為應用程序商店的“精選項目”、或是選上前幾名的“本周應用程序”,就能大大提升曝光度、讓人更容易發(fā)現(xiàn)自己的應用程序。然而,這對于“『發(fā)現(xiàn)』的難題”來說,絕不是個萬靈丹,效力也無法持久。
而且,就算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投入資本參與廣告活動,成功刺激出大量下載數(shù),讓應用程序飆上排行前段,這樣得來的名聲也可能轉瞬即逝。(雖然這些數(shù)字都很秘密,但移動應用程序營銷公司TradeMob經過一番調查,發(fā)現(xiàn)只要在24小時內有60,000次的下載,就能在美國的蘋果App Store站上前15名。)
近期的一次內部調查(同樣是由Priori Data和Pollen VC所進行)也顯示,對于應用程序開發(fā)者來說,成為應用程序商店的精選項目所帶來的每日下載數(shù)和營收“在短短幾周內就會消逝”。 這項由Priori Data和Pollen VC進行的聯(lián)合研究,調查的是在2014年下半于蘋果iTunes App Store首發(fā)時獲選為精選項目的50個免費游戲、以及50個付費游戲。結果發(fā)現(xiàn)平均而言,在獲選為精選項目的期間結束后,30天后,應用程序的日營收就下滑了75%,60天后更下滑了超過85%。
而一項重大發(fā)現(xiàn),則是到了90天后,有的日營收已經幾乎等于零。應用程序的生命周期也差不多就是如此,開發(fā)者/公司到了這個時候,就該努力獲取新用戶。而特別對于規(guī)模較小的開發(fā)者來說,這也是個關鍵期,在等待應用程序銷售或是程序內購買取得的獲利時,可能看著資源逐漸耗盡。從應用程序成交、到應用程序商店實際撥款給開發(fā)者,時間可能長達60天以上,而這在移動世界簡直恍若隔世。
有趣的是,TUNE調查顯示,會讓使用者一開始想去搜索某個應用程序的動機,是來自于口碑及廣告。許多使用者搜索應用程序的時候是直接搜索某個名稱,可見對他們來說,應用程序本身就已經成為一種品牌。因此,雖然放廣告得多花一點預算,但仍然有助于開發(fā)新客源。
隨著越來越多應用程序開發(fā)者進入市場、爭奪使用者(全球已有將近500萬名開發(fā)者,而科技研究公司Vision Mobile估計,本年度還會再新加入大約80萬名),結果就是整體的顧客獲取成本(包括取得每次顧客安裝的成本﹝cost-per-install, CPI﹞)已經大幅躍升。應用程序營銷科技供應商Fiksu最近指出,要留住一個“忠誠”顧客(也就是會打開某個程序3次以上)的成本,在8月已經來到驚人的4.04美元,月度成長達36%、年度成長更是高達117%。
移動線上廣告網絡公司(ad network)也讓情況更為艱巨。這些線上廣告公司適用的是那些有龐大預算的大品牌,雖然通常都有自動化的“自助式”平臺,能讓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付費取得大規(guī)模促銷效果,卻完全無法符合較小型應用程序公司的需求。原因在于這種自助服務要求預先付款,于是開發(fā)者必須用信用卡來支付應用程序廣告活動的經費。
雖然這在過去可能還行得通,但奧利佛?科恩(Oliver Kern)認為,今日的開發(fā)者/公司需要快速推出及推廣其移動應用程序,而且相關預算并不高,因此這樣的自助平臺是“全然搭配不當”。(奧利佛?科恩曾任職移動產業(yè),合作客戶既有獨立的應用程序開發(fā)者,也有例如Rovio和戰(zhàn)游﹝Wargaming﹞這些市場龍頭。)
科恩回想,開發(fā)者過去只要花幾千美元,就能打些短期的廣告來推銷應用程序、推上排行前幾名,接著就能通過口碑之類達到自然成長。 然而,現(xiàn)在有了例如King或是Supercell這種大型的應用程序出版商,旗下應用程序無數(shù)、廣告預算更是驚人,每個月囊括數(shù)百萬下載安裝數(shù),也就代表要在排行里面走到前幾位,得花上幾十萬美元。但這對多數(shù)的應用程序開發(fā)者來說,已經遠遠超出他們的預算。
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需要不斷思考新的策略方式來度過這段“資金空窗期”,也就是從實際銷售到取得應用程序商店撥款的這段期間。他們必須變得更靈活,完全了解自己的客群、也知道如何最能接觸到這些客群。
而我們也需要仔細觀察,看看這些應用程序開發(fā)者的中產階級能否找出更好的方式,讓用戶更能發(fā)現(xiàn)他們。
“應用程序經濟”帶來許多商機,然而,獨立應用程序開發(fā)者/公司如果希望真正金錢入袋,會需要更了解在自己與成功之間還有何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