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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管理學書籍導讀:《社會組織與經濟組織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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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管理學書籍導讀:《社會組織與經濟組織理論》

閱讀馬克斯·韋伯的作品是從他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開始的,韋伯這本小冊子令我愛不釋手,我既感受到理論本身的魅力,更感受到研究帶給實踐的穿透力,被他透徹地分析資本主義精神的實質所深深吸引,似乎在朦朧中,能夠開始洞察社會運行背后的邏輯。這份感受讓我開始尋找韋伯其他的著作來學習和解讀,他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理論》所闡述的官僚組織理論(也譯為行政組織理論)對后世產生了最為深遠的影響。被譽為“組織理論之父”的馬克斯·韋伯,與泰勒、法約爾一起成為西方古典管理理論的三位先驅,有人甚至將他與杜克海姆、馬克思奉為社會學的三位“現(xiàn)世神明”。

在了解韋伯思想的時候,我才弄懂現(xiàn)代管理與經驗管理的根本區(qū)別。事實上,管理一直都存在一個基本的命題,那就是權力是個人的還是組織的。如果從領導理論的層面上來講,一個領導者如果要發(fā)揮影響力,必須借助于權力和個人魅力。從這個意義上,權力好像是個人的。但是我們又發(fā)現(xiàn),權力本身需要借助于一個組織來發(fā)揮作用,如果沒有組織,權力的承載就成了問題,所以這時權力似乎又有著組織的特性。而從實踐的層面上講,權力很明確是個人的,憑借個人的影響力,權力成了一些人的象征,更是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東西。

我們不能因為現(xiàn)實的觀察就這樣簡單地為權力下定義,因為權力本身的定義已經很完備,我只是想與大家分享我對韋伯思想的理解,因為韋伯帶給我一個全新的視角,讓我能夠真正理解權力的價值與意義。韋伯認為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就是管理從經驗到現(xiàn)代的分水嶺,這個分水嶺就是:權力賦予職位而非個人。

19世紀,官僚制盛行于歐洲,韋伯行政組織理論產生的歷史背景,正是德國企業(yè)從小規(guī)模世襲管理到大規(guī)模專業(yè)管理轉變的關鍵時期。他從事實出發(fā),把人類行為規(guī)律性地服從于一套規(guī)則作為社會學分析的基礎,提出了自己理性設計的原則:

  1. 權力
  2. 職位
  3. 非個人性
  4. 法律

這四個原則以最理性的方式預先假定了法律和權力的概念,明確地提出權力與職位的關系。韋伯認為權力是非個人的,必須在法律的界定下確定權力與職位的概念。這種思想在今天看來好像并沒有什么特別,但是在一個一切以個人至上權威為導向的社會中,韋伯的理論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沖擊。韋伯清晰而系統(tǒng)地指出,理想的組織應以合理合法的權力為基礎,沒有某種形式的權力,任何組織都不能達到自己的目標,我深受影響的正是這一點。

組織最為根本的功能就是效率,所以如何獲得組織效率是管理必須回答的問題,韋伯從組織效率出發(fā),找尋影響組織效率的核心要素。他發(fā)現(xiàn)合法的權力是決定組織管理的核心,從而對組織效率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也正是從這種觀點出發(fā),韋伯強調組織體系中,法律界定權力劃分,提出了官僚組織結構理論,該理論為社會發(fā)展提供了一種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體制。這是意義重大的思想,因為韋伯的官僚組織結構理論,我們才有機會看到西方行政管理體系,才有機會看到傳統(tǒng)的、世襲的組織體系瓦解,才有機會看到普通人可以借助于組織結構設計而發(fā)揮超乎想象的作用。

在今天的管理實踐中,表面上看我們已經解決了韋伯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權力與職位的合法性早已成為共識,權力不再是個人的,而是屬于約定的責任。但是事實上,我們還是會看到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而擁有權力的情況存在。如果我們仍然不能保持權力的獨立性、合法性,就無法真正獲得組織的效率,也就無法發(fā)揮權力的有效作用。這正是今天我們需要重新認識韋伯理論的地方。

常常看到管理者對權力的迷戀,常常看到人們會放大權力的職位范圍,也常??吹經]有權力就無法工作的現(xiàn)象,這些都說明我們沒有讓權力與職位保持聯(lián)系,反而讓權力成為個人的附屬物。如果是這樣,人們對權力的熱愛就會導致責任的缺失,無法讓組織進入理性的狀態(tài),反而陷入非理性的權力狀態(tài)。一旦陷入這樣的狀態(tài),管理就無法顯現(xiàn)效率,只能表現(xiàn)出長官的個人意志。我們看到的結果就是需要管理者自身的影響力來發(fā)揮作用,無法按照正常的基本程序發(fā)揮作用;這就導致人們更加關心權力,而不是關心權力如何獲得組織管理的效果,更關心個人的影響力而非組織績效的成果。

所以理解韋伯,應該理解他對組織管理的原則約定:權力是組織的而非個人的。組織管理的核心就是讓權力從個人的身上回歸到職位上,也就是組織本身上,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會得到管理效率。

韋伯在進一步分析組織結構時,透徹地闡述了理性設計的重要性。他認為如果能夠理性地分配權力,用法律的手段明確權力,組織結構就是最有效的。也許我不能把組織管理的整個功勞完全算在韋伯身上,但是如果沒有韋伯對組織管理理論的研究,我們可能無法理解國家行政管理體系如何發(fā)揮作用,也無法理解管理為什么不能依賴于個人,尤其是個人的權力。

研讀韋伯的組織管理理論還讓我認識了另外一個道理:職位的含義是責任。在此之前,我認為職位只是一個分工而已,只是簡單地把職位看作權力最基本的條件,沒有認識到權力并不是權力的意義,而是職位的意義,是職責的意義。當權力是職位的含義時,就要求權力表現(xiàn)專業(yè)能力;簡單地說,權力需要承擔職責,沒有職責的權力是不存在的。

讓我們看看現(xiàn)實,在很多組織,權力與職位是分離的,權力在很多時候會變成一種象征和一種待遇。很多人苦苦地追求權力,他們所追求的并不是權力所蘊含的責任,而是權力帶來的種種待遇和象征性,追求的是權力帶來的滿足感和控制欲。此時的權力就是純粹的權力而已,沒有承擔責任,當然也就無法發(fā)揮權力的效能,這樣的權力也從未獲得過組織績效;此時的權力只是滿足個人訴求的權力而已,沒有責任的約束,當然也就無法發(fā)揮權力的效能,這樣的權力也從未讓人真正貢獻價值。一方面好像有職位和分工,一方面擁有權力卻意味著凌駕于分工之上和超越職位之外。這樣的現(xiàn)實,使得管理形式上是現(xiàn)代管理,實際上是封建管理,與現(xiàn)代管理存在著根本的差異。

今天,大部分情形下,人們還是更多地依靠權力、依靠領導者個人的能力來發(fā)揮作用,這是我非常擔心的地方。我曾經不斷地強調,我們已經進入一個個人時代結束、團隊時代開始的環(huán)境中,如果還是無法發(fā)揮組織的作用,依然需要依靠領導者個人的作用,那么將無法在今天的環(huán)境中求得生存,更不要說求得發(fā)展。如果要發(fā)揮團隊的作用,就需要像韋伯一樣去思考、去理性地設計組織,讓個人的權力不再是組織的核心要素,而讓每個職責的分工與協(xié)作成為組織的核心要素。我非常喜歡美的集團的組織管理狀態(tài),整個美的集團都是在職位明確、責任明確、激勵明確的組織管理體系中,事業(yè)部經理人所展示出來的良好職業(yè)心態(tài)正是源于理性設計權力與職位關系的結果。每個經理人都很清楚,對他來說職位就意味著責任,同時也意味著權力,他很好地理解了權力真實的含義,理解了職位和責任的真實含義,所以他成就了美的集團成為中國最好的企業(yè)之一。

很多企業(yè)和組織,現(xiàn)在依然存在著我所描述的那些權力及其權力派生的現(xiàn)象,問題的關鍵不在于這些現(xiàn)象的存在,問題的關鍵是我們是否理解韋伯的理論精髓。在韋伯之前,組織管理還是一種混沌狀態(tài),憑借一個人獨立的力量來協(xié)調組織的狀況是普遍現(xiàn)象,而韋伯界定了權力和個人的關系之后,管理進入現(xiàn)代管理階段,組織管理在分權體系設計下,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使得一個人能夠借助組織管理的力量,發(fā)揮最大的功效。正是韋伯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管理體制,經過時間的驗證,成為現(xiàn)代國家應有的管理體制的基礎,同時也奠定了其在古典組織理論中不可動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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